我以為美國很自由、開放、隨興,即使在課堂上也一樣。他們不是崇尚自由不喜歡給學生限制嗎? 從教學本身看,學生的發言權、教授可接受質疑的空間,的確比台灣自由一些(不多,就是一些)。但老師對課堂上的要求可多了,不能遲到、不能缺席、不能遲交作業,而且明訂罰則(penalty):遲交作業三次則成績為全班最低。這個罰則很有殺傷力耶!以前我只看過:遲交作業三次則扣五分。現在想想,扣五分有甚麼了不起,可是全班最低就有點慘。這些罰則都詳細的條列在Syllabus上,有點難以置信,研究所課堂上的syllabus竟然花了不小的篇幅在說處罰的規定而且我上的每堂課都是如此。

 

學生上課不遲到,老師上課也從不遲到,甚至會提早到。我上了兩堂在下午四點開始的課,老師讓大家輪流帶食物來吃。如果在台灣,大家應該是快樂的邊吃邊上課邊討論,可是在這兒,老師只要一開口說話,所有學生都會放下食物專心做筆記。這應該是對教學者的尊重吧! 相較於幾個月前洪蘭教授的上課吃雞腿事件,我們課堂上學生所擁有的「自由」,根本是對自由的蹂躪,把學生都寵壞了。

 

另外,美國重視原創,引用文獻必須清楚標註以外,完全不容許有任何抄襲的行為。這我來美國之前就聽說過了,但是抄襲的定義除了不能抄襲別人,也不能抄襲自己的,例如拿A堂課的作業去B堂課交,就是剽竊(plagiarism)的一種,處罰很重呢!

 

在美國學校的課堂感受到許多的規矩和限制,我必須比過去(大學以來)上的每一堂課更兢兢業業,好像回到國中。但我不能說這是不自由,遵守教授訂的遊戲規則,不但是對學術倫理的尊重,也認同自己是該領域的一分子,對自己的尊重。最後,上課第二週的心得是,作業好多好多好多!!!!!!!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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